【提升】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没有婚姻关系,法律没有,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那就按照事实婚姻处理。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人民法应当告知其要补办,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差一个月不能领结婚证。未达到的,不予登记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结婚证领取的手续为
1.申请,男女双方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3.登记,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